清人屈大均《廣東新語》認為,海南盛產(chǎn)檳榔,以會同為上,樂會次之,儋縣、崖縣、萬寧、文昌、澄邁、定安、臨高、陵水又次之。會同,即今瓊海市。屈氏認為,會同田腴瘠相半,多種檳榔。舊時瓊海,嘉積鎮(zhèn)多檳榔商鋪,“泉(州)商興(化)販,大多仰此”。其時,瓊島檳榔銷往閩廣及海外者,每年“不知其幾千百萬也”。
商人趨利,看好檳榔;官府收稅,瞪住檳榔。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,檳榔是海南稅收的重要稅源?!稁X外代答》載:“海商販之,瓊管收其稅,歲計居十之五,廣州稅務,收檳榔稅,歲數(shù)萬緡”。稅利之巨,令人驚嘆:“非檳榔之利,不能為此一州也”。
除了食用和貿(mào)易,元、明、清三朝,檳榔還被列為“土貢”供奉皇室,所以島民多植檳榔“以資輸納”,諸州縣也“三歲一貢,其數(shù)無常,藉以邀功”。所貢之品,分列幾類:春末采收者,曰“軟檳榔”;夏秋采摘的,曰“米檳榔”;用鹽漬制的,曰“鹽檳榔”;小而尖長的,曰“雞心檳榔”;個大而圓的,曰“大腹子”;其花苞稱“大腹皮”。
檳榔種植容易,管理方便,花、果及苞蕊皆入藥,經(jīng)濟效益極高。時至今日,檳榔收入仍占海南農(nóng)村經(jīng)濟重要地位,故丘浚有“千樹榔椰食素封”的評價。明朝中葉著名政治家、學者邱浚說,有千樹檳榔,就可安享老天爺?shù)摹八胤狻?,雖然沒有官爵封邑,但和封君人家一樣富有。海南舉人、南宋紹興十八年狀元王佐也說,擁有檳榔是“海國居奇貨”,做這樁生意,得千金易如“折枝”。